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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香港政府已沒有剩餘權力,但我相信香港人是仍會有剩餘權利的,那就是投「廢票」的權利。
「廢票」也有多款,「白票」是「廢票」,「全票」也是「廢票」,「白票」或「全票」加上自己的訴求,也是「廢票」。
「廢票」有用嗎?一張「廢票」當然冇用,但如果選舉結果大部分都是「廢票」,其實就即是「變相公投」了。
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如果沒有「真普選」,但我仍有權就「假普選」投票的話,我會投「廢票」,並會在選票上寫上自己對「真普選」的訴求,行使我的剩餘權利。
如果2017年香港人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,但不是「真普選」,任何場景下,我也會投「廢票」。
場景一:我找不到值得支持的候選人,我會行使我的剩餘權利。
場景二:雖然有值得支持的候選人,甚至教協會長也出來參選,但我也會投「廢票」;因為冇辦法,爭取民主是須要付出代價的,我寧願犧牲自己的投票權來表態說「不」,我會投「廢票」,並會在選票上寫上自己對「真普選」的訴求!
場景三:雖然有值得支持的候選人,即使黎智英先生,甚至「長毛」也能夠被出閘參選,只要仍是「假普選」,我也會投「廢票」;因為冇辦法,爭取民主是須要付出代價的,我寧願犧牲自己的投票權來表態說「不」,我會投「廢票」,並會在選票上寫上自己對「真普選」的訴求!
場景四:泛民杯葛參選,鼓勵了更多香港人行使自己的剩餘權利,形成「變相公投」,向「中央」說「不」!
如果香港人團結,場景四應該會非常精采,距「真普選」亦應不遠矣!謝謝!
自由撰稿人、香港市民兼選民:侯鎮安
2014.6.27
(本文為公開信,並無版權,歡迎自由轉載和廣傳,謝謝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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